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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司法行政

“东方之花”在浙江绚烂绽放

41位全国模范调解员获司法部表彰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陈岚 

  数百人围堵企业讨要工资,场面剑拔弩张;痛失亲人的家属情绪失控,迁怒医院讨要说法;十几年婚姻一朝破裂,夫妻双方各执一词……眼看着矛盾一触即发,当事人却最终在调解桌前握手言和,这就是人民调解的魅力。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和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我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由于人民调解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之花”。

  如今,这朵花已经开遍了之江大地,深入到城乡角落,真正实现了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40138个,人民调解员151377人,前三季度共调处矛盾纠纷429608件,调处成功424830件,成功率达到98.89%。可以说,人民调解筑起了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和谐的背后是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无私奉献。他们有的是基层经验丰富的乡镇干部,有的是精通法律的退休法官、检察官,还有的是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思维活跃的年轻志愿者……他们承担着社会最基层、最前沿的各种复杂、疑难、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和预防工作,用一腔热血、一身正气展现了新时期人民调解员的风采。

  为弘扬先进、树立典范,今年6月,司法部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其中浙江有41人“上榜”。本报特开辟专版,展示基层先进风采,展现榜样的力量。


浙江法制报 司法行政 00010 “东方之花”在浙江绚烂绽放 2017-11-16 2 2017年11月1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