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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落槌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近日,“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即阿里巴巴起诉杭州简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简世公司”)案(本报2017年2月16日、2016年12月6日曾作报道)在杭州西湖区法院落槌。法院一审判决简世公司赔偿阿里巴巴经济损失20.2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

  杭州简世公司于2014年成立傻推网,主要业务是从事网络刷单炒信等,违法所得36万元,主要利润来源就是佣金和会费。

  2016年4月5日,在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的举报和协助下,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了傻推网。但根据《网络管理交易办法》的规定,以杨某为首的刷单团伙仅被处以10余万元罚款。

  阿里巴巴平台治理部品牌保护总监叶智飞表示,当前行政处罚难以震慑刷单组织者,最多20万元的行政处罚,与其获利以及造成的损失相比太低。

  2016年12月初,阿里巴巴集团向法院正式递交起诉书,状告傻推网涉嫌严重危害市场竞争秩序,索赔216万元。此案也成为“全国首例电商平台状告刷单平台案”。

  今年2月15日,此案一审开庭。简世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是刷单团伙组织者的杨某在庭上表露出悔意,称如果早意识到组织刷单违法,就不会参与。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简世公司经营的傻推网组织刷单,显然违背了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影响到淘宝、天猫两大平台的信用评价体系,从而破坏原告努力营造的公平、透明、诚信的网络购物环境,损害了原告的利益。依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2万元,被告未提出上诉。

  本月4日,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已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施行。这标志着“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处罚。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电商起诉刷单平台第一案落槌 2017-11-17 2 2017年11月17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