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水道出现蛇皮袋,谁也说不清是谁的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郑龙呈 刘欢 秀舟 朱思君 彦明
时间:
11月16日
地点:
海盐法院
“好好的新家,还没入住就被水泡了。”张强(化名)郁闷地说道。2015年,张强和妻子买了新房,忙碌了大半年,终于把房子装修好了。房子刚装修完有味道,两人没有立即入住,只是常常去开窗通通风。
2015年12月的一天晚上,张强去新房关窗,看到客厅的地板上全是水,他把房子里的拖把、抹布全用上了,才勉强把水擦掉。张强一边擦着水,一边嘀咕,“应该是刚下过雨吧,要不怎么湿的都是靠阳台的位置呢。”
第二天晚上,张强又去了新房子,刚出电梯,就看到了满地的水,他判断水应该从自家的房子里流出来的。一开门,果然,屋内全是积水。奇怪的是,窗是关好的,当天也没下雨,水是哪来的呢?他打开了泡在水里的橱柜,发现地漏还在噗噗地往外冒水,而橱柜内部已经发霉。
这幢房子共18楼,张强家在10楼1001室,装修时他让装修工人在阳台上做了个木柜,既遮住了下水管道和地漏,又能储物。也就是因为这个柜子,他一直没发现地漏在冒水,直到水漫到了客厅。
物业公司的施工人员检查后判断,是下水道中有堵塞物。一层层地查找后,最终,施工人员割开了7楼701室的公共下水道,掏出了一个厚厚的蛇皮袋。原来,下水道已经不是封闭的了,1601、1701的住户在装修时都将阳台的下水道截掉了,蛇皮袋就这样进入下水道。
“同幢楼的邻居也反映,在装修时就听人讲过将下水道截掉,用蛇皮袋封口,但大家都不记得说的人到底是16楼还是17楼的。”张强说。这房屋渗水的损失究竟由谁来赔呢,大家都不肯让步,事情折腾了很久,张强决定把物业公司和1601、1701的业主都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16楼和17楼的业主都不承认是自家用蛇皮袋封住下水道口。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不能确认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判决,1601室和1701室房屋的所有权人应对张强家房屋进水所产生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共同赔偿重新装修及修复评估损失80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