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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拳打掉7万元 赔偿之外还获刑

  通讯员 韩俊涛 

  本报讯 因一时冲动将对方打伤,不仅付出了7万元的赔偿,还获了刑,日前,衢州市衢江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去年11月4日,被害人刘某到朋友家玩,看到正在做水泥工的杜某,就叫其“癞痢”,杜某听后很不高兴,两人因此起了争执。期间,杜某用拳头击中刘某面部等处,致使刘某受伤。经鉴定,刘某伤势构成轻伤二级。

  案发后,杜某主动到案发现场协助调查,先行赔偿刘某1万元。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杜某一次性赔偿给刘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7万元(含已付的1万元),并取得刘某谅解。法院审理后作出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新闻 00003 一拳打掉7万元 赔偿之外还获刑 2017-11-20 2 2017年11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