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摘得殊荣
通讯员 毛林飞
本报讯 日前,三门县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将创建工作作为全院“一号工程”来抓,自2006年起,成立创建文明单位活动领导小组,先后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争当文明大使”大讨论活动、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会等,并将创建工作分为4大项目24项具体措施,逐条分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此外,该院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充分发挥其“主引擎”作用,统筹推进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等各项工作。该院平均审理天数、民事可调撤率、民事行政上诉率、申诉率、民事执限内结案率、网拍率、违法制裁率等各项主要办案指标稳居省、市法院前列,其中民事行政上诉率、民事可调撤率位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