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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市井事

违规装修增添汗蒸房 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

天台足浴店大火多名责任人昨被诉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还记得今年2月天台足浴店的那场大火吗(本报曾作报道)?事情有了新进展。昨天,涉案的足馨堂足浴中心合伙人和装修人员分别被诉至法院,天台法院对两案予以立案。根据起诉书,足馨堂经营者厉某等人因涉嫌消防责任事故罪被起诉,装修公司老板王某等被诉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根据起诉书的指控,厉某于2010年9月1日接手天台县足馨堂足浴中心(以下简称“足馨堂”),之后熊某、徐某和许某(另案处理)相继入伙。2014年2月,四人商量后决定重新装修足馨堂并增设汗蒸房。同年8月26日,厉某代表足馨堂与东方尚雅(北京)装饰装修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尚雅公司”)签订包工包料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东方尚雅公司是被告人王某在2012年7月成立的,被告人倪某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负责工程部。起诉书显示,东方尚雅公司并未取得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但却在2014年8月至12月,对足馨堂进行设计和施工,并应厉某要求增设了汗蒸房,指派未取得任何资质的被告人关某负责装修足馨堂,倪某则负责采购、配送材料和施工技术指导。工程峻工后,王某、倪某、关某均未按规定对足馨堂进行竣工验收。

  2015年1月开始,足馨堂增设汗蒸房后,未经消防审批就对外营业。2015年10月16日,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足馨堂被天台县消防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3万元。但足馨堂被处罚后仍然继续营业,因此受到了多次行政处罚。

  2016年1月13日,足馨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获通过,天台县消防大队下发了竣工消防检查不合格通知,其中一条为“设置汗蒸房,要求立即停止使用,未经复查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

  如果此时足馨堂按照要求停产停业,或许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发生。然而,2016年4月,被告人朱某主动联系厉某,要求为足馨堂代办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要价20万元。厉某和各合伙人一商量,觉得可行,最终讨价还价后以19万元谈妥。之后,朱某以弄虚作假的手段帮助足馨堂通过了消防验收,并于2016年6月6日取得使用性质为足浴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足馨堂在取得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后,马不停蹄地恢复了汗蒸业务。

  2017年2月5日下午,悲剧终于酿成,足馨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18人死亡、18人受伤、16户房屋受损。经鉴定,18名死者系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或烧死。后经鉴定,足馨堂低温辐射电热膜供暖系统的设计施工存在严重缺陷。事故调查组认定,被告人王某、倪某、关某、厉某、熊某、徐某、朱某对故事均负主要责任。

  法院将择日对该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6 违规装修增添汗蒸房 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 2017-11-22 2 2017年11月2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