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送达公告
嵊州市新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你单位工伤职工竺林灿于2017年8月24日向我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我委于2017年10月20日作出绍市劳工鉴嵊字(2017)605号伤残等级为玖级的鉴定结论。2017年11月7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退回,后经多方联系无果,现本委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绍市劳工鉴嵊字(2017)605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如你单位对此鉴定结论有异议,请你单位自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核鉴定。
绍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二0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