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搬”走别人的车 三天两夜骑回老家
最后良心发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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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泽(杭州江干区公安分局通讯员 王泽彪 徐婷):前两天中午,杭州彭埠派出所接警大厅来了一对夫妻,他们说是来向警方投案的。
八目鱼(本报记者 陈洋根):夫妻双双来投案?
文艺泽:对,民警核实后,两人确实是夫妻,来自安徽利辛,丈夫刘某39岁,妻子李某36岁。
八目鱼:犯啥事了?
文艺泽:夫妻俩面色尴尬地对民警说,前些天偷了一辆电动三轮车并骑回了老家安徽,回到家后忐忑不安,非常后悔,于是专程赶回杭州投案自首。
八目鱼:这唱的是哪出?具体说来听听。
文艺泽:刘某和李某两年前来到杭州,在江干上皋塘开了一家小吃店,因为生意不好赚不到钱,于是打算回老家。他俩说,11月8日下午搬家时,看到家旁边有一辆电动三轮车没锁,而家里的东西太多,自己的三轮摩托车放不下,于是两人一合计就把这辆没有上锁的电动三轮车骑走了。
八目鱼:搬家把人家的车都搬走了啊!
文艺泽:两人一人骑着一辆三轮车连夜往安徽老家赶,花了三天两夜才到家。
八目鱼:丢车的人该着急喽。
文艺泽:9日上午,我们警方就接到报案了,失主说自己停在路边的一辆三轮车不见了,怀疑被偷。车是他今年5月份花2200元买来的。民警通过调取监控,确认了就是刘某和李某二人。
八目鱼:他俩怎么一想,决定回来自首了呢?
文艺泽:夫妻俩回到老家后越想越后悔,与此同时民警也通过房东联系上了他们,做了番思想工作,两人终于良心发现,决定回杭州投案自首。
八目鱼:咋处理的?
文艺泽:鉴于刘某和李某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且退赔了失主2200元损失,警方酌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处二人行政拘留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