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司法确认 让当事人吃下定心丸
本报记者 金霖萍 通讯员 池翔辉
本报讯 近日,台州椒江法院做出一项民事裁定,确认了一纸工伤死亡案件调解协议的有效性。涉事企业当场向死者家属垫付了73万元的赔偿补助金,这起群体性矛盾冲突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日前,47岁的河南籍工人赵某,在台州椒江三甲街道一处厂房施工时,不慎从作业平台摔落受伤,治疗25天后无效死亡。赵某离世后,家属纠集了亲属和老乡数十人,围堵工地和施工方负责人,并提出了巨额赔偿要求。
三甲司法所的调解人员第一时间到场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在了解详细情况后,分析认定该案件可按工伤程序进行处理,并建议企业立即进行相关申报。但是,工伤保险理赔程序走下来至少要3个月,为了安抚家属情绪,调解员建议企业方先行垫付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等共计73万元,待工伤保险理赔后再收回相关款项。企业负责人对此表示认可。
然而,在谈到支付方式时,有家属表示,他们只负责签订协议并拿到企业的垫付款,其他事情一概不管。而根据有关规定,社保部门发放的工伤保险待遇需打入家属账户,除非有家属到场授权或有公证书、法院判决书等法律凭证,才可打入企业账户。这也使得调解再次陷入僵局。
这时,调解员想到了“司法确认”,便建议双方先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家属全权委托企业办理工商事故认定及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等事项,所得的相关赔偿补助金打入企业账户;再由双方共同向法院申请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企业在获得法院司法确认后,再出资垫付。对此,双方均予以认可,并签订了调解协议。随后椒江法院做出民事裁定,企业方当场履行了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