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通讯员 胡聪颖
本报讯 日前,永嘉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永嘉地区、温州政法系统内唯一获评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永嘉法院秉承“文化兴院育尊荣,文明创建树新风”理念,坚持“三年一创建”,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全院参与,营造氛围创文明;区分层次,协调推进建文明;培育亮点,以点带面促文明;注重结合,提质增效现文明,并以之带动推进审判执行、改革创新、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工作。
通讯员 胡聪颖
本报讯 日前,永嘉法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这也是永嘉地区、温州政法系统内唯一获评此荣誉的单位。
近年来,永嘉法院秉承“文化兴院育尊荣,文明创建树新风”理念,坚持“三年一创建”,大力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全院参与,营造氛围创文明;区分层次,协调推进建文明;培育亮点,以点带面促文明;注重结合,提质增效现文明,并以之带动推进审判执行、改革创新、司法为民、队伍建设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