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办案手记
拨开少女被迷奸案的层层迷雾
通讯员 叶茂涵(作者单位:江山检察院)
提起青春,人们通常会想到初升的太阳、含苞待放的花蕾,但我们办案中遭遇的一些青春,却充满着疼痛、迷茫、苦涩。
今年4月的一天早晨,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在我们未检科的办公室响起。来电的是江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的民警,向我们通报一起令人揪心的案件:一名不满16周岁的少女被迷奸。
2016年初,为了更好地践行绿色司法、保护未成年人,我们检察院与市公安局签订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全方位保护实施细则》,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办案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辅导、司法救助等各方面帮助。根据这一细则,检察院可以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共同保护未成年人。
犯罪嫌疑人李某是一名社会青年,被害人小红则是一名辍学后离家出走的未成年少女。案发前几天,李某通过微商订购了一瓶迷药。案发当晚,李某将迷药放进小红喝的饮料中。小红喝下后睡着,李某趁她昏睡之机,与她发生了性关系。小红醒来发现自己被性侵后,报警。
案发后,小红在药物的影响下出现了记忆断片。第一次笔录时,她能够陈述案发经过,但之后,她却失去了部分记忆。根据我们的一站式办案机制,要求公安机关对被害人、关键证人取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及时固定证据。我们观看当时的同步录音录像,小红陈述时神情自然、逻辑清晰,与其他证据相吻合,可以采信。小红之所以出现记忆断片的情况,一方面是因为药物的作用,另一方面从心理学角度分析,是她选择性遗忘了这段不愉快的记忆,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本能。为了抚慰小红,我们专门请来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为她作心理辅导。
李某辩称,他与小红是男女朋友关系,案发时已在宾馆同居1个多月,“我以前就与小红有过性关系,购买的是催情药,不是迷药”。但小红表示,她离家出走后,因为李某为她提供吃穿用度,就答应做他女朋友。但考虑对方年纪比自己大很多,她始终不同意发生性关系。通过提取涉案手机中的通信往来信息,结合鉴定结论、监控录像等在案证据,我们揭开了真相。小红喝下饮料后,李某有事出去,他特地叮嘱小红不要锁门,实际上就是害怕药效发作后小红陷入昏睡,不能给他开门。在李某与朋友的微信聊天中,李某表露一直没能与小红发生性关系,一直被拒绝,希望对方帮忙,想要强奸小红。真相大白,最终李某因强奸罪获刑3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