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成合议庭,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黄宅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7947号
周曙辉:本院受理原告应军强与被告周曙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周曙辉立即归还原告借款本金60000元;2、判令被告周曙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清偿责任和本案的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5日10:00在本院浦东人民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084、8085号
刘曙积、王苏珍:本院受理原告王红良诉被告刘曙积、王苏珍民间借贷纠纷两案,(2017)浙0726民初8084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80000元,并支付利息27600元(利息按1.5分计算到2017年10月16日止,以后至实际归还之日的利息另算止),共计1076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2017)浙0726民初8085号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50000元,并支付利息15000元(利息按1.5分计算从2016年2月6日起计算到2017年10月16日止,以后至实际归还之日的利息另算止),共计650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0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726民初8107号
王建荣、余凤琴:本院受理原告黄秀丽诉被告王建荣、余凤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并支付利息15300元(利息按1.5分计算从2013年7月10日起计算到2017年10月10日止,以后至实际归还之日的利息另算止),共计35300元;2、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故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3月7日上午9:30在本院浦东法庭开庭审理。
浦江县人民法院
(2017)浙0802立预3766号
朱锋:本院受理的原告方世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原告诉请:要求你归还借款本金28000元,并支付利息11200元(利息暂时从2015年12月1日计算至2017年8月1日);要求你支付律师费损失3400元;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你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