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公告
浙江工商房地产开发公司已经由股东决定注销,公司现已成立了清算组,负责相关债权债务清理工作。清算组成员为黄兴,王大宇,彭月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司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特此公告!
联系人:彭月微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2号4楼。
联系电话:0571—85279647浙江工商房地产开发公司清算组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