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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5日

  (2017)浙0106民初5057号

  金连英、郑长荣:本院受理胡祖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50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708号

  陈振乾、张连芳:本院受理原告杭州汇隆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们归还垫付款、支付利息损失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1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们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8680号

  俞淑佳:本院受理原告夔文君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要求你方归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等,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4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726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052号

  朱剑威: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赢时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475号

  陈民:本院受理原告戴显进诉你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7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787号

  黄凤金:本院受理原告王忠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786号

  黄凤金:本院受理原告王忠根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622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答辩、不出庭的相关不利后果由你方承担。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366号

  吴秀英:本院受理原告方学锦诉被告林云斌、吴秀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425号

  郑家其: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晨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邱丰毅、郑家其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9061号

  王国干:本院受理原告王志中诉被告王国干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4时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32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781号

  浙江德嘉建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海珍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及相应的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1931号

  赵祥:本院受理原告张钰虎诉你与万洁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1931号民事判决书及相应的缴费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6885号

  张海林、张华林:本院受理原告韩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6882号

  徐治平:本院受理原告韩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15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032号

  杨建明、陈卫萍:本院受理原告徐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14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7686号

  王兴明、卓月梅:本院受理原告吴卓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2018年2月2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进行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3218号

  陈哲严、覃敏多、沈华兵:本院受理原告许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3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瓶窑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1931号之一

  周炜炜、张荣春:本院受理原告许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193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瓶窑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1925号之一

  邱发根、华德珍、邱国华:本院受理原告许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192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瓶窑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13218号之一

  陈哲严、覃敏多、沈华兵:本院受理原告许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110民初1321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瓶窑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8022号

  林饶: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诉被告林饶、杭州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802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1民初9661号

  支伟(临安区锦城街道临天路254号401室):本院受理原告项卫华诉被告支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11民初9661号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及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司法监督卡等。原告起诉要求:1.被告归还借款50 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14日上午09时20分在本院审判大楼第六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5民初2581号

  张蹶铭、钱建波:本院受理原告蒋小来诉被告张蹶铭、钱建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205民初258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5民初3879号

  许尚平:本院受理原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许尚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进行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执法执纪廉政告知书、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3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04破1号

  本院根据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17年1月20日裁定受理债务人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7年6月9日指定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7年12月29日前向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管理人(通讯地址:宁波市江东北路317号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0楼;邮政编码:315040;联系人:童金坝;联系电话:0574-87269406/13429375873)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宁波富豪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另行通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13民初6740号

  杨胜毅:本院已受理(2017)浙0213民初6740号原告周枫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等,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外网查询告知书。原告起诉要求被告你归还借款40000元及相应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1日9:30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281民初9265号

  徐霞:本院受理原告余姚市信宝皮草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余姚市人民法院

  (2017)浙0604民初8285号

  郦几宁: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虞分公司诉被告郦几宁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合议庭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1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604民初3084号

  平超:本院受理董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604民初30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2破60-1号

  本院根据曹西建的申请,于2017年10月23日裁定受理温州市丰迪汽车维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1月6日指定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18年1月10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恒隆商务楼1602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潘雄伟,联系电话:138588537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月1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出席。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2破62-1号

  本院根据浙江温州鹿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南支行的申请,于2017年10月30日裁定受理温州市鹿城永盛制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年11月6日指定浙江建桥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债权人应在2018年1月12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恒隆商务楼1602室,邮政编码:325000,联系人:潘雄伟,联系电话:13858853727)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18年1月17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请准时出席。出席会议时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2民初13694号

  陈文越:本院受理原告陈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13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302民初13013号

  潘良:本院受理原告钱小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直接送达及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须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18年3月2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东郊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8 法院公告 2017-12-05 2 2017年12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