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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受让了一家公司,却莫名背上970万元债务

调解书中一个“疑问”,让检察官破了一个局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西检 

  嘴上说着合作共赢,背地里却挖坑看着你跳进去。台州的许某就经历了这样的遭遇:因为受让了一个公司,他在不知情地情况下,背负了970万元的担保债务。随着新建厂房被查封、相关财产被扣押,2000多万元投资一度打了水漂。

  但许某又是幸运的。近日,经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提请杭州市检察院抗诉,法院作出判决,撤销2013年作出的126号民事调解书。许某被查封了近5年的企业,终于可以“解冻”了。至此,由西湖区检察院提请杭州市检察院抗诉的这起虚假诉讼案也画上圆满的句号。

  突如其来的官司

  7日上午近11点,驱车近4个小时的许某从台州赶到了杭州西湖区检察院,送上一幅写有“法律监督扬正气 公平正义播清风”的锦旗。“太谢谢你们了!”他握着民行检察科朱科长的手,激动地说。

  台州人许某经营着多家企业。2012年8月,许某经台州人季忠(化名)介绍,到江西九江考察了一家陶瓷公司后,增资入股,许某占该公司55%的股份,成为大股东、法定代表人。

  只是,当时的许某没料到新接手的这个公司后来会陷入一起令他无比头疼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跟季忠有关。季忠在杭州做生意多年,名下也有多家公司,算得上事业有成。在杭州,他称另一个老乡季华刚(化名)为“大哥”。季华刚比他大十几岁,在杭州、江西都有公司,是季忠到杭州创业的“引路人”,因此两人生意上的资金往来比较频繁。

  2011年8月19日,季华刚名下杭州某电磁公司在银行的一笔700万元贷款到期,需要资金周转,他就找到了季忠。经季忠牵线,季华刚以自己名下的九江某电力公司为借款人,季华刚及其名下的九江某陶瓷公司、九江某实业公司为担保人,向杭州某企业老板方某借款700万元,约定10天内归还本息。

  签订借条后,当天季华刚就收到了700万元借款。但他并没有在约定的10天后还本付息。2011年9月20日,季华刚按照季忠的安排,通过季华刚名下的电力公司将500万元打给了季忠指定的账号,经季忠归还方某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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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调解书中一个“疑问”,让检察官破了一个局 2017-12-08 2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