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楼铭放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序号借款人名称抵押人名称及/或保证人名称债权本金余额利息1诸暨宝源化纤织造有限公司保证人:张志龙、何小秀、诸暨五重九纺织有限公司、张颖杰、诸暨市三欢纺织有限公司2213878.20370104.06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楼铭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楼铭放。楼铭放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楼铭放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楼铭放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09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7年09月20日的贷款本金、欠息及迟延履行期间加倍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楼铭放的欠息等其他费用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联系人:楼铭放,电话:13819527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