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廖菊芝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及财政部、银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廖菊芝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廖菊芝。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廖菊芝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廖菊芝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廖菊芝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 联系电话:0579-85507889;
廖菊芝 联系电话:13967943575;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廖菊芝
2017年12月8日
单位: 人民币
序号债权行借款人名称债务情况(截至2017年10月19日)抵押、担保人借款合同编号本金欠息1平安银行杭州分行浙江鹰王扑克有限公司平银义分综字20130816 第001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30820 第004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40220 第002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40811 第001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40813第001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40814 第001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40815 第001 号;平银义分贷字20150401 第006 号28,000,000.006,829,849.65武义县永泰五金有限公司、浙江鹰王扑克有限公司、吴国军、林建英、林亚明合计34,829,849.65
注:
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17年10月19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廖菊芝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