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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市井事

浙江食药监要求莎普爱思: 启动临床试验,开展广告自查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白内障看不清,莎普爱思滴眼睛”是广为人知的一句广告,不过,日前某知名自媒体账号公开表示,该滴眼液所谓的“预防和治疗白内障”是“洗脑式”营销,坑害老年人。随后,莎普爱思发布了澄清公告,力证该药是“安全、有效的抗白内障药物”。

  6日,食药监总局发布公告,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7日下午,浙江省食药监局转发食药监总局公告至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立即开展广告自查。

  公告中要求莎普爱思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要求莎普爱思立即开展广告自查,对发布在国内各种媒介上有关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广告、宣传、标识、标语等,严格对照药品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和广告法规有关规定进行自查,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并报当地市场监管局;要求其严格执行药品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确保药品生命周期的质量和安全。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7 浙江食药监要求莎普爱思: 启动临床试验,开展广告自查 2017-12-08 2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