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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债务人本金利息费用基准日担保人⒈温州昌润贸易有限公司8,780,000.001,044,266.9902017-6-30高菊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恒源路玫瑰园25幢房产抵押,永嘉县三虎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李正西、董岳玲、陈建林、高菊容保证。⒉温州昌润贸易有限公司19,899,270.852,366,759.8702017-6-30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华融Y00160223-27),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清单单位:万元

  联系人: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温州市启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12-08 2 2017年12月08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