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企业未对货物实行安全查验
义乌市运管局开出第二张“反恐罚单”
通讯员 何明锋
日前,浙江一家物流公司因未对运输至非洲的335件货物(在义乌报关,从宁波出港)进行安全检查或开封验视,被义乌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照《反恐法》相关规定,处以15万元的罚款并责令改正,公司相关负责人被处以1万元罚款。
据悉,这是该局第二例对物流企业因未实行安全查验制度而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例。去年5月31日,该局对某托运处适用《反恐法》作出处罚,这也是全省首例此类案件。
随着《反恐法》实施的不断深入,各行业对实名制和安全查验制度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今年以来,义乌市运管局协同相关部门继续严格落实货运实名制工作不放松,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物流经营者,要坚决杜绝侥幸心理,不断强化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做好登记、查验、防范工作,做到依法依规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