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中心+基地”建设模式
景宁提升社区矫正规范化水平
通讯员 罗婧 本报记者 王春苗
本报讯 日前,景宁县司法局组织全县120名社区服刑人员,分两期在社区矫正教育改造基地参与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
当天上午,在该基地开展了以身份意识教育为主题的学习会。会前,工作人员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队列训练并作了训诫教育讲话。会上,县司法局局长潘文彪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他们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重塑人生。下午,全体社区服刑人员还开展了清除杂草、拾捡垃圾、打扫广场等公益活动。
这是景宁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改造的一个缩影。今年以来,该局以“创新提升树标杆”为主基调,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法治服务和法律保障。根据“志不求易、事不避难”创新实干大赶考工作要求,立足实际,科学规划,探索“中心+基地”建设模式,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
据了解,今年建成使用的教育改造基地有农业产业基地100余亩,新建业务管理用房680余平方米。该基地主要承担教育帮扶的功能,通过定期开展集中教育,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悔罪意识;开展公益活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感;根据社区服刑人员的就业意向和实际需要,在基地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其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除了教育改造基地,该局还有一个社区矫正中心。中心按照“三区十室”的建设要求,设置综合办公区、执法监管区以及教育帮扶区。综合办公区设置矫正科(执法大队)办公室、社区矫正指挥中心、公检法联络室、档案室;执法监管区设置集中报到处、训诫室、矫正宣告室;教育帮扶区(主要功能由社区矫正劳动教育基地承担)设置集中教育室、个别谈话室、心理咨询室等。在完善基础设施、科学设置功能区域的同时,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人员配置、健全制度体系,逐步推进社区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
潘文彪介绍,今年以来,景宁依托社区矫正中心与改造基地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公益活动和各类技能培训,累计受教育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矫人员达6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