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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於丹阳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於丹阳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将其对如下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於丹阳。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於丹阳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如下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於丹阳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联系人:於丹阳

  联系电话:1885770185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於丹阳

  2017年12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於丹阳债权转让联合公告 2017-12-13 2 2017年12月1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