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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浙江奥尼斯特化纤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止2017年11月30日债权总额为3200.50万元,其中本金2290.60万元、利息909.90万元。债务人位于浙江省浦江县,该债权由张积富、周小丽提供其所有的浦江县和平北路38号的房产抵押担保,由捷仕达(中国)有限公司、金建生、芮竹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债权的交易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国企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资产。 

  公告有效期:1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1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省分公司联系。

  联 系 人: 黄女士    

  联系电话: 0571-88974029   

  电子邮件: huangmengxian@cinda.com.cn   

  分公司地址: 杭州市延安路528号标力大厦B座11-12楼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71-85779582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子邮件:luozhenyu@cinda.com.cn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资产处置公告 2017-12-14 2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