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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503民初1554号

  赵萍:本院对原告张春法与被告赵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15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3601号

  姜玲根:本院对原告李涛涛诉被告姜玲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36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1949号

  俞彬:本院对原告朱耀捷诉被告俞彬、王雁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19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3657号

  章玉良:本院对朱惠芳诉章玉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03民初3657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23民初3603号

  孔令彬:本院受理原告郭钦霖与被告孔令彬、张玲、王寅、安吉县亚通纸业有限公司、安吉德源服饰贸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523民初36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孔令彬、张玲归还原告郭钦霖借款24.7万元及自2015年6月15日起按年息24%及实欠借款本金额(即2015年6月15日至8月18日按40万元本金计,2015年8月19日至9月30日按38万元本金计,以下对照前述事实认定的已付本金额计)计付利息至款清日止,限于本判决生效日起十日内付清。二、驳回原告郭钦霖的其余诉请。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902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3720元、公告费650元,合计诉讼费13390元,由原告郭钦霖负担3040元,被告孔令彬、张玲共同负担1035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中缝 00017 法院公告 2017-12-14 2 2017年12月1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