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2版:要闻

知道这么做什么后果吗?构成抢夺罪!

  (上接1版)

  “我们到山东查案的消息很快就在这个物流圈传开。很快,就有人打电话给我询问情况了。”叶斌回忆道,这是他办案十年来,遇到过的最为波折的一起案件,好在他与同事们一直都在坚持。

  7月14日,三名涉嫌犯罪嫌疑人来到丽水开发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并向浙江金丽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补缴了全部通行费。

  三名司机均获刑

  罪名是抢夺罪

  14日,莲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6月15日,被告人章某、施某、陈某驾驶三辆牵引挂车,各搭载6个钢卷从山东出发前往丽水,6月18日下午,三人各自用贴纸更改车牌号,先后从长兴北上高速。6月19日,三人在丽水服务区集结,商量决定用暴力冲卡的方式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章某和陈某卸下车牌,施某继续使用假车牌行驶至金丽温高速公路丽水西收费站,三人不顾工作人员阻拦,由章某带头,强行撞开通道自动栏杆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三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以强行冲卡的方式逃避应缴纳的高速通行费用,数额较大(近3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法院一审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各处罚金1.2万元。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知道这么做什么后果吗?构成抢夺罪! 2017-12-15 2 2017年12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