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2017年12月18日
(2017)浙0110民初8369号
蔡旭、潘丽丽:本院受理原告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诉被告林迦勒、蔡旭、潘丽丽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10民初836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杭州顺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蔡旭、潘丽丽的起诉。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8601民初3750号
朱少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诉被告朱少军、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程序转换)、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14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杭州铁路运输法院
(2017)浙0483民初7774号
杭州品希服装有限公司(注册号330103000091908):本院受理原告李孝杰与被告杭州品希服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采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简转普民事裁定书、告知合议庭通知书等。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立即支付货款320989元,并按照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损失,暂计算至2017年9月11日为29952.29元,要求计算至判决支付之日;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本案举证责任期限和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与15日内。本案将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于本院崇福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桐乡市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4426号之一
李淼:原告吴丽军与被告李淼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2民初4426号与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确定:一、被告李淼返还原告吴丽军借款50000元,并支付自2017年2月15日起至借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李淼支付原告吴丽军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公告费56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案件受理费1050元,由被告李淼负担。原告吴丽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李淼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2民初3533号之一
王苏晨、王琪博:原告余辉与被告王苏晨、王琪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2民初3533号与事判决书。该民事判决书确定:一、被告王苏晨返还原告余辉借款20000元,并支付利息600元,合计2060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二、被告王苏晨支付原告余辉为实现本案债权而支出的公告费650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付清。三、被告王琪博对上述第一项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王琪博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苏晨追偿。案件受理费315元,由被告王苏晨、王琪博负担。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桐庐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3435号
钱银聚、章丽燕:本院受理程建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7民初34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3436号
钱银聚、章丽燕、方小胜、朱建华:本院受理程建宝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27民初343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淳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