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打架,头破血流报警 民警来了,他们又后悔了
杭州富阳有个派出所为这些男女操碎了心
通讯员 朱建峰 李燕青
本报记者 陈洋根
“希望下次接到你们电话时,听到的是好消息。”昨天,杭州富阳区城西派出所民警孙辉再次电话回访吴某、余某,挂电话前,向这对夫妻提出了希望。此前,这对夫妻一再向上门回访的民警和社区干部保证:以后一定好好过日子!
这是吴某、余某夫妻今年以来的第5次报警,孙辉接警后前去处置,并向夫妻二人都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因情节较轻加上双方事后表示互相谅解,孙辉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后结案。这对夫妻是今年以来向城西派出所报警反映家庭暴力3次以上的9对伴侣之一,也是派出所重点关注、上门回访的家庭之一。城西派出所梳理报警记录发现,辖区包括反映家庭暴力等4类警情一度占到总警情的10.21%,所幸派出所力推“七个一”工程,在压控警情的同时,让吴某、余某这样的家庭回归和谐。
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
“当时男方被同事抱住,头部在流血,女方则坐躺在地上。”吴某、余某夫妻今年的第5次报警是在11月4日晚7点左右,孙辉立即赶了过去。
吴某今年38岁,妻子余某比他小5岁,两人都是从外地来富阳谋生的。两人结婚3年,目前无子女。夫妻俩今年3月来富阳工作,一开始都从事房产工作,后来余某辞了职,自己开网店。两人因为家庭琐事,时常发生争吵,甚至动手,然后报警,民警多次上门劝导。
11月4日当天的事情是这样的:吴某打算介绍一个自认为比较赚钱的项目给小姨子,但材料在妻子余某手里。小姨子找余某要材料时,被余某一口回绝。吴某晚上回到家后,夫妻二人为此吵了起来。吵着吵着,吴某抓住妻子的头发将她推倒在地,余某顺手抄起一个玻璃杯砸向吴某头部……
孙辉将双方带回派出所,调查清楚后向夫妻二人都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并让他们冷静一段时间再视情况作出处理。和以往一样,没过两天,这对夫妻就一起来到派出所,要求民警别对自己和对方进行处罚。
城西派出所教导员成鲁军介绍,家庭暴力警情涉及的有夫妻,也有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中最多的是三四十岁的伴侣。但这些人报警后,通常又不想另一方被处罚。
再犯要加重处罚
拘留10天,原因是殴打他人,11月底,城西派出所对陆某再次作出拘留决定,这是他在半年里再次对同居女友许某实施家暴。
当日凌晨,城西派出所接到居民报警,反映隔壁一对男女吵架吵得很凶。民警赶到现场时,看见许某手里拿着一把菜刀,想要去砍男友陆某。民警当即夺下菜刀。
这对男女各自离异后,同居了2年多。今年8月,两人因琐事吵架,陆某因为打了许某被拘留。此后,两人分开了一段时间。事发前一晚,陆某喝了点酒后来到租房找许某,两人又因为一点小事吵了起来,陆某把许某的手机砸坏了,许某则抓伤了陆某的背。第二天,越想越气的许某跑到陆某租房里,用叉子在他背上叉了几下,还咬了他的手指,陆某没有还手。到了晚上,许某收拾个人物品打算彻底离开陆某的租房,陆某又喝了点酒,和她拉扯起来,许某一气之下就拿起了厨房的菜刀。
这是派出所第4次处理两人家庭暴力的报警,除了陆某被拘留,许某也因动用了菜刀而被拘留。
成鲁军介绍,《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城西派出所对涉及家庭暴力的报警要求必须出警的同时,对首次家庭暴力报警中的加害人均出具《家庭暴力告诫书》。民警还将告诫书的法律效力、公安机关将要采取的后续措施全面告知,强调殴打他人与暴力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与处罚后果,对签署告诫书后再实施家暴者视情况加重处罚。
“七个一”压降警情
来自城西派出所勤务指挥室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七八月份该所每月接到反映家庭暴力的警情多达21起,而九十月份平均数下降到12起,相对七八月份下降近半。
这缘于今年9月以来,派出所根据辖区具体情况和扬旗系列行动压降警情的目标要求,通过发挥一个龙头作用、抓好一次倒查约谈、用好一张告知单、上好一堂防范宣传课、做好一次入户访查、推进一项打击整治、落实一项主体责任的“七个一”工程,全面压降家庭暴力、电信网络诈骗、车辆损毁和场所打架4类警情。
对以往警情进行梳理后,城西派出所发现9个家庭暴力重复报警点,于是及时调整策略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这9户家庭入户访查,解决宣传教育告诫工作上“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针对签署了《家庭暴力告诫书》的家庭,由民警联合村社干部一周内再次上门回访,了解家庭近况,并做好法治教育与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