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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女子报警称被强奸 真相是嫖客嫌价高

  通讯员 叶明銮 

  本报讯 近日,临海一女子半夜报警哭诉被强奸,结果却被拘留20天,这是怎么回事?

  当日凌晨,杜桥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打来电话,对方声泪俱下地说自己被强奸了。民警立刻赶往辖区内某宾馆。

  见到民警后,女子小刘坐在床边哭得梨花带雨。小刘是贵州人,今年19岁,在杜桥某KTV上班。小刘指认的“强奸犯”小李并没有离开现场,面带尴尬地站在一边。小李是临海人,今年30岁,是一家小企业的业主。

  民警再看小刘,只见她衣着性感、妆容浓艳,虽自称被强奸,但全身着装完好,现场也没有反抗过的痕迹。带着疑问,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在民警调查过程中,小李说,他与小刘是在KTV唱歌认识的,两人相聊甚欢,于是他便约小刘出去开房。当时双方谈好的“服务费”是2000元。两人在宾馆发生性关系后,小李给了小刘700元,说带的现金不够,剩余的钱改天再给。小刘不肯,认为小李是个无赖。小李也火了,说对方要价太高,“给你700元已经很不错了,不要拉倒”。最终,小刘也承认是这么回事。

  最终,小刘因谎报警情和卖淫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小李则因嫖娼,被处以行政拘留15天。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女子报警称被强奸 真相是嫖客嫌价高 2017-12-20 2 2017年12月20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