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议:决定注销浙江乾道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313300000631505590。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请相关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债权处理。
特此公告。 浙江乾道律师事务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