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0版: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表

转让债权明细表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坤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7-12-25 2 2017年12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