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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平安巷

律师法官开展互评

  通讯员 王法贵 

  本报讯 为构建律师与法官的良性互动模式,日前,温岭法院联合该市司法局,出台了《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办法要求法官与律师进行相互评议。法官对律师的执业能力、庭审规范、职业操守等方面作出评价;律师则对法官的审判作风、司法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建议。双方定期收集交换评议情况,综合评议结果适时反馈给法官和律师本人,并作为主管机关考核的依据因素。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4 律师法官开展互评 2017-12-27 2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