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没合同无证据到打赢讨薪官司
又到岁末年初,来看看律师说的讨薪正确打开方式
本报记者 陈赛男
通讯员 史伟伟 孙惠竹 吴越
每到年底,“讨薪”是一些劳动者绕不开的话题。讨薪路上,他们困难重重、步步辛酸,想要拿回工资几乎是一场“硬仗”。
讨薪难,到底难在哪儿?记者近日从各地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劳动者没签订合同,维权过程中拿不出任何证据,不仅让劳动者陷入讨薪困境,也常常让法援律师们“无能为力”……
层层转包谁来担责
35名农民工讨薪陷困境
“这下好了,工资发下来了,可以跟家里人好好过个年啦!”2017年12月26日,在象山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5名农民工排队领取工资,难掩喜悦。
讨薪的35人是象山县大目湾十里澜山景观工程的工人。该工程由北京某公司承接,后又将工程委托给张某并聘请张某做项目经理,而张某又委托给孙某,孙某把其中的园林绿化部分委托给俞某,俞某聘请了吴某负责施工,后吴某招了35名农民工干活。
工程结束后,35人向吴某结算工资,吴某却说俞某未给他结算工程款,俞某又说孙某未给他结算工程款,孙某说自己正与承包方公司跟发包方公司因工程款问题打官司,没有钱支付工资。
“皮球”踢了一环又一环,35人只能求助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他们引导至县劳动争议调委会,由调解员潘晓负责调解。
受理案件后,潘晓联系了发包方公司和承包方公司。双方公司代表人对这批农民工的欠薪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对这笔工资到底该由哪一方来发意见相左。
“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致使拖欠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所以承包公司对支付民工工资是负有法律义务的。”潘晓依法对拖欠工资责任进行明确,让这场讨薪纠纷有了方向。
最终,发包方与承包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承包方公司与农民工签订协议,支付35人共计18.6万元。但因承包方资金周转困难,暂时由发包方公司垫付。
建筑行业里,工程层层转包往往是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重要原因。潘晓提醒说,建筑行业从业人员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务必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上岗前要先了解用工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当个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例如拖欠劳务费的欠条、电话录音或证人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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