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儿子因赡养问题大打出手,老人含泪报警
民警说,莫忘父母养育之恩!
通讯员 章妍珣
本报讯 独居老人年事已高,想着是时候享享儿孙福了,便叫来孩子们商量赡养问题,没想到,两儿子却互相推脱责任,打了起来。昨天,诸暨公安局赵家派出所民警成功调解了一起因赡养老人引起纠纷的案件。
今年72岁的老郭,育有两子,10年前,老伴因病去世,此后便剩下他一人独居老宅。1月2日,老郭想着自己年纪大了,便和儿子们商量起了赡养的事,不料一说这事,孩子们居然大打出手。老郭无奈之下报了警。
民警到达现场时,老郭的两个儿子各有伤势,小儿子小郭(化名)伤势较重,事后被送往医院。大儿子郭老大(化名)被民警带到了派出所。
郭老大告诉民警,父母从小偏爱弟弟,自己造房子的时候,父亲一分钱没给就算了,也没来帮忙。等弟弟造房子的时候,父母却又是出钱又是出力。所以这次在饭桌上,谈及老爷子养老的问题,郭老大就提出老爷子应该跟弟弟住,一切费用也应该由弟弟支出。弟弟不同意,两人便推搡起来,郭老大顺手将桌上的酒碗砸向了小郭。
昨天上午,民警约了这一家人进行调解,并邀请村调解委员会主任和乡驻村干部一起配合调解。社区民警从法律和情理两方面劝导双方,调委会主任和乡驻村干部也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为他们做思想工作。最终两人消除了抵触情绪,并达成了调解协议,即:郭老大每年给付赡养费3000元;小郭每年给付1500元,老郭平时跟小郭住,由小郭夫妻照顾老人生活起居。老人的医疗费扣除医保报销后,由儿子们平均承担。
民警说,从法理上讲,赡养父母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子女在赡养父母时也不应设置任何前提条件,子女承担的赡养责任不受父母有无财产、是否受到公平对待的影响,不能以父母对其他兄弟姐妹的偏爱或投入感情、金钱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自身赡养义务的多少;从情理上来说,这世上最大的恩情,莫过于父母对子女的养育之恩,作为子女应趁父母尚在时,好好孝敬陪伴他们,不要给自己留下子欲孝而亲不在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