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6版:06/07司法行政

2017年度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展示

  本报记者 陈岚 丁田醒 陈赛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的要求,推动全省“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浙江法制报》、浙江法治在线、《东方法苑》杂志、“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联合发起“2017年度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活动。

  从今天开始,候选事件将在《浙江法制报》、浙江法治在线、《东方法苑》杂志、“浙江普法”微信公众号、“之江法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展示宣传,并在“浙江普法”和“之江法云”微信号上开展投票活动。

  您的每一票,都会为全省的普法工作注入新的动力!

  1、四级联动 近8000名领导干部接受依法执政培训

  入选理由:

  省十四次党代会闭幕不久,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法治办、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举行全省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执政研讨班,省委书记车俊作动员讲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冯飞在结班式上讲话。培训首次采用视频会议和网络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实行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一次性覆盖省直党政部门班子成员、市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市直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的有效实践。

  2、“维护宪法权威”法治宣传图片展全省巡展

  入选理由:

  省委书记车俊参观图片展,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制,突出重点对象,建好工作阵地,不断创新、务求实效、走在前列,促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展览包含十九大精神、法治浙江建设等板块,用400多幅图片展示了法治精神在浙江大地的传承和发扬。

  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行

  入选理由: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其他组织的普法责任和具体要求。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制定《重点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制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12家重点单位述职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大普法”工作格局进一步夯实。

  4、在全国率先开展党内法规知识学习宣传和竞赛活动

  入选理由:

  按照我省“七五”普法部署和“两学一做”主题教育活动要求,2017年8月省委法治办、省普法办组织开展党内法规知识竞赛,近30万名党员参加答题,活动持续时间长、覆盖范围广。2017年国家宪法日前夕,省普法办组织还编印了《党内重要法规选编》,该书紧扣党员干部学习需求,收录了十八大以来现行有效且向社会公开的党内法规和浙江的部分党内法规。

  5、制定三年建成1万个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新目标

  入选理由:

  12月,全省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推进会在安吉余村召开,发布《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试行)》。会议明确,把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实施三年行动计划,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不断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6、全国首列法治宣传地铁专列上线

  入选理由:

  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期间,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合杭州地铁集团、杭州市司法局等单位在杭州地铁2号线开通全国首列普法地铁。专列布置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宪法、民法总则、公共法律服务和惠企便民法律服务等主题车厢。这是浙江普法方式的创新,也是普法供给侧改革的尝试,得到众多新闻媒体关注报道,市民也称赞这一形式既“接地气”又“涨知识”。

  7、“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法活动获2000多万人关注

  入选理由:

  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通过网络、移动通讯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法活动,推出“穿越去古代,寻找狄仁杰”的H5学法小游戏,获得众多网民朋友圈转发点赞;在新浪微博推出互动话题“我与宪法在17”,吸引众多微博用户参与宪法学习,创下了全省历年来国家宪法日相关话题互动量最高记录,话题阅读量达2132.3万。

  8、全省实施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行动计划

  入选理由:

  省人力社保厅、省公务员局等7个单位共同制定全省公务员“学法用法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利用三年时间使全省公务员普遍接受一次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系统培训,掌握宪法、行政法、公务员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提升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2017年3月,省直公务员学法用法首轮培训启动,全年培训学员4153人,合格率99.7%。

  9、首个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落户浙江

  入选理由:

  杭州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起草地。2016年12月4日,“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正式开馆。2017年12月3日,该馆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成为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已接待观众20万人次。该馆还是全国宪法史料陈列馆,向世界展示我国的宪法文化和法治形象。

  10、全省750万学生参与“学宪法讲宪法”活动

  入选理由:

  省教育厅在国家宪法日这一重要节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系列活动,广泛推进“学宪法、讲宪法”进校园、进课堂。将加强法治宣传学习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的教育责任和任务,促进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常态化长效化,使尊崇宪法的意识从小印入学生脑海、植根于心,用法律护航青少年成长人生路。

  11、21所省属高校参加全省大学生税收法治辩论赛

  入选理由:

  全省大学生税收法治辩论赛首创多部门联合普法模式,通过集聚税务、教育、司法行政、团委、媒体等多方力量,营造了较大的普法声势。辩论赛吸引了全省21所省属高校、数百名青年大学生参加比赛,活动历时近3个月、25场精彩角逐,成为2017年度规模最大的税法学习宣传盛事。

  12、市县两级共建特色法治文化场馆

  入选理由:

  宁波市司法局联合区县(市)和相关单位共建镇海党内法规主题展馆、慈溪宪法主题文化园、宁海县王干山法治文化长廊、象山县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基地、余姚黄宗羲法治思想展示馆等5家特色法治文化场馆,实现了阶段性、临时性、广场式普法向文化性、历史性、阵地式普法的转变,丰富了多元主体参与的普法路径,为普法工作凝聚更多力量。

  13、众筹手绘普法漫画 创新《民法总则》宣传形式

  入选理由:

  《小民身边的那些事——民法总则漫画易读本》由温州市司法局组织编印,是我省首个以众筹形式编辑绘制的普法漫画,也是全国较早以漫画形式解读民法总则的宣传品。该书用轻松、幽默的四格漫画表现形式,解读了贴近生活的123条民法法条。温州市还以该漫画形象为蓝本制作了《寻找民法典城堡》动漫片,进一步丰富民法宣传形式。

  14、湖州发布民主法治村(社区)市级地方标准

  入选理由:

  该《地方标准》是全国首个民主法治村创建的市级地方标准,它的出台为村级事务管理权力运行设定了行为规范,也为权力运行各环节的监督制约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湖州农村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美丽乡村的民主法治建设真正有标可依,有据可考,并在全国范围树立了农村民主法治建设标准化的“湖州样本”。

  15、政府(部门)会前半小时学法 助推依法行政

  入选理由:

  2017年,嘉兴市创新建立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制度,积极引导县(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市级部门办公会议会前学法。该制度的实施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助推作用和发展动力。目前,嘉兴市、县、镇三级政府及部门单位会前学法宣讲机制已实现全覆盖。

  16、“法润绍兴”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入选理由:

  该计划是绍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结合本地特色推出的“七五”普法品牌项目,通过“法润绍兴·干部法律体检”“法润绍兴·校园学法崇德”“法润绍兴·企业诚信守法”和“法润绍兴·基层依法治理”四大专项行动,将法治雨露播撒全城,润泽全市人民。

  17、普法搭上新媒体 《三分钟学法》广受欢迎

  入选理由:

  金华市司法局与浙报集团金华分社共同谋划,利用新媒体平台在浙江新闻客户端上开设《三分钟学法》栏目。该栏目通过采用原创制作、图文结合的形式,运用以案释法的手法,每周3分钟,将枯燥生硬的政策规章、法律条文转换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图解专帖。栏目开设至今共发布推文39期,阅读量约240万。

  18、普法“工情直通车”开进企业

  入选理由:

  衢州市总工会创新开展普法“工情直通车”活动,根据职工群众所需,每月确定主题,邀请人力社保、市场监管、安监、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的领导干部、业务骨干进企业和园区开展涉及企业和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宣讲。2017年全年活动举办10期,累计参与企业240余家,现场解答企业或职工法律咨询1000余条。

  19、首创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

  入选理由:

  台州市司法局采取乡镇(街道)自主申报,市、县司法局指导培育的方式,首创法治宣传规范化乡镇(街道)建设,对乡镇(街道)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法律宣讲和法治培训进行规范和指导。目前,该市已有20个乡镇(街道)纳入建设培育名单,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园(广场)5个,法律服务工作站117个,法德文化示范点39家。

  20、“普法7+3”模式 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入选理由:

  丽水市司法局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实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试验田”和“主战场”,打出七套组合拳:落实一个普法责任、划定一片普法社区、列出一本普法菜单、进行一次普法指导、组织一回普法督查、发出一份普法通报、打造一张普法网络,形成普法大联盟、普法大联动、普法大联网的“三联”普法大格局,形成了“普法7+3”的丽水模式。

  21、选树“十大法治人物” 传播法治正能量

  入选理由:

  宁波市开展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选树活动,通过微信、报纸、电视、网站等多种平台对“十大法治人物”及候选人信息进行全面展示,大力宣传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法制监督、法律服务、法学教育研究等法治领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人物,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正能量。

  22、《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宣传入人心

  入选理由:

  2017年8月至9月,省住建厅联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杭州市房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举行《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大规模宣传活动,首次采用线下与线上结合的方式,开展现场宣传和房管服务,113个社区的13万余户居民参与活动;多家新闻媒体解读《条例》,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

  23、全省首家专业市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成

  入选理由:

  绍兴市柯桥区税收普法教育基地是全省首个建立在大型专业市场——中国轻纺城市场的税收普法教育基地,由国税、地税、司法行政等部门共建。基地有效利用市场公共空间,让税收普法走近纳税人,通过专人讲解、照片展示、视频展播、机器人互动等形式开展立体式普法,是为数不多的全时段、全开放式的普法教育基地。

  24、创建“六能”交互式普法平台

  入选理由:

  杭州市财政、地税局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普法工作深度融合,率先在全国财税普法领域建设能问、能查、能看、能听、能约、能办的“六能”交互式综合普法平台。小I机器人服务将纳税人问题与普法数据中心进行模糊匹配,提供纳税人自助咨询和交互学法功能,实现全天候的纳税咨询服务。

  25、宪法宣传+法治规范年 农信系统齐参与

  入选理由:

  2017年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省农信联社指导全辖农信系统开展了“法治规范年”暨“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宪法知识宣传沙龙、设立宪法公众教育区、有奖问答等形式开展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论坛、手机APP等渠道推送宪法知识和普法信息。活动累计参与员工34268人次,微信、微博推送点击量18.83万次。

  26、高校“智库”普法 凸显专业水平

  入选理由:

  浙江财经大学打造“智库专业化”宪法普法志愿服务团队,实行博研牵头、硕研跟进、本科尾随的宪法普法工作体系。团队在“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常态化提供讲解志愿服务;依托“法律送下乡”“法学学子大实践”等品牌项目,扩大普法宣传覆盖面。成立至今,开展活动107次,服务时数长达1000小时,获国家级表彰1次。

  27、全民宣讲国门生物安全法律知识

  入选理由:

  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国门生物安全展以及国门生物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浙博”等举措,深入开展国门生物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多措并举强化全民国门生物安全意识。

  28、“法律讲堂”接受预约 “点单”普法更精准

  入选理由:

  诸暨市普法办、司法局针对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建立了社区流动法律讲堂,并组建一支专业讲师队伍,推出涵盖治水拆违、民间借贷、遗产继承、工伤认定等12个领域的48节精品特色普法课程,面向社会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接受社区预约点单。截至目前,“法律讲堂”已接受预约30余次,社会反响良好。

  29、“金紫薇”文创大赛 丰富基层法治文化

  入选理由:

  海宁市委组织部、市司法局等单位举办“金紫薇”党建法治文创大赛、获奖作品展演颁奖活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推机关党建工作;举办2017年中国(海宁)法制栏目剧、微电影和网络剧制播峰会,为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拓一条创新之路。

  30、打造“一镇(街道)一品”法治文化实体

  入选理由:

  杭州市萧山区分步推进“一镇(街道)一品”法治文化实体项目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各镇(街道)都建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法治文化中心、公园、广场、廊桥、街区等阵地;各村(社区)都建有法治文化长廊、楼宇、橱窗等阵地,实现区、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景观带全覆盖。


浙江法制报 06/07司法行政 00006 2017年度浙江省十大普法影响力事件评选展示 2018-01-05 2 2018年01月0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