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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公告

浙江恒丰聚氨酯有限公司与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7年11月20日,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浙江恒丰聚氨酯有限公司与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恒丰聚氨酯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恒丰聚氨酯有限公司

  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8年1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9 浙江恒丰聚氨酯有限公司与绍兴恒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催收公告 2018-01-09 2 2018年01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