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公司贷款千万 破产案变成刑事案
通讯员 黄苗苗
本报讯 近日,苍南法院将涉嫌贷款诈骗、挪用资金或职务侵占、妨害清算等多项罪名的温州某印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温州某印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150万元,登记股东为张某、林某。2016年11月2日,苍南法院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苍南支行的申请,裁定受理印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了管理人。
经管理人调查及法院审查,2013年至2014年期间,印业公司多次以购货为由向浦发银行苍南支行贷款共计1580万元,均未列入公司财务账册,同时贷款金额明显与公司规模不成正比,故张某涉嫌贷款诈骗罪;1580万元中除270万元有去向,剩余1310万元分别流向不同的公司账户或个人账户且无相应依据,也与张某向管理人提交的贷款去向情况说明不符,故张某涉嫌挪用资金或职务侵占犯罪;管理人多次要求印业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某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而张某存在隐匿财产、虚假记载的情形,已涉嫌妨害清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