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纠纷不落地 网络空间巧治理
杭州互联网法院快半岁了,长势喜人
通讯员 王芳玲 李程
“这是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也是全球首家”,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挂牌成立。这也意味着中国涉互联网案件的集中管辖、专业审判在杭州揭开了新的篇章。杭州市中级法院院长斯金锦说,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立是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是司法主动对接互联网发展的产物,也标志着互联网法治迈入了一个崭新时代。
这家含着“金钥匙”出生的“网红”法院,挂牌近半年来运行得如何?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介绍,互联网法院已经在优化网上审判流程、创新涉网裁判规则及信息技术深度应用等方面作出了大量探索,积累了创新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经验成果,“有信心为全国提供‘杭州智慧’‘杭州样本’”。
“一次都不用跑”
“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帮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决发生在互联网上的新型纠纷,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承担的重要职能之一。互联网法院已经搭建完成“网上诉讼平台”,当事人足不出户,只需要一台联网的电脑,再配置一个摄像头,在家或者在办公室输入网址登录平台,就能实现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庭审、宣判、送达等全流程在线,“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就能完成诉讼。
在这个诉讼平台上,打官司就像“网购”一样便利,在“勾勾选选”之间,就实现了“一次都不用跑”。
原告樊某在被告郑某(中国台湾人)经营的天猫店铺购买了美白面膜,因产品质量问题将郑某及天猫公司诉至互联网法院,要求郑某“退一赔十”。法院将全部诉讼材料通过网络传送给身在台湾的郑某,并通过诉讼平台连接台湾和内地进行在线庭审。整个庭审仅用时约1小时,令郑某惊叹不已。按照传统诉讼流程,光是诉讼材料送达台湾就要耗时6个月以上。
在某图像技术公司诉杭州某科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一案中,互联网法院的特邀调解员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网络视频调解。当时原告代理人身在南京,被告代理人正坐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汽车里,通过网络连接,调解员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汽车还没驶出高速公路,纠纷已经解决。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共立案4859件,月均超千件,结案3064件,法官月均办案超百件,平均开庭时间25分钟。
充分运用“大数据”
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大数据方面积极探索,全国领先的“涉网案件大数据中心”已经在建设当中,一方面做好对内部信息的大数据化,一方面持续推进外部信息接入共享,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杜前介绍,互联网法院将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决策能力,从司法大数据来感知经济社会发展趋势,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执行、服务群众需求、服务经济发展。比如说,利用大数据优势,形成以关键词、案由、事实和理由为主的智能推送系统,面向法官智能推送案例与法条,帮助法官在多个案件中能够统一裁判尺度;面向当事人智能推送类型案件相关情况,辅助当事人形成对自己案件结果的合法合理预判,减少心理落差。
互联网法院还致力于在审判系统各节点广泛置入智能化应用,启用智能立案系统、智慧庭审系统、电子签章系统等,还建成了具备LED大屏、语音识别、证据展示、现场旁听的适合互联网审判的专门法庭,以及集智能办公、网络庭审、多元调解等多功能于一体的集成化审判工作室,法官不用走出办公室就可以开展在线调解和庭审。
“风向标”和“指南针”
在网络空间探索新的裁判规范,也是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的意义所在。而做互联网社会治理的“风向标”、做网民网商规范行为的“指南针”,科学参与治理网络空间是互联网法院的目标。
自挂牌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审理了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案件,如涉《甄嬛传》《奔跑吧兄弟》《傅雷家书》等知名作品的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在“跑男案”中,法院判决通过对“跑男”各期节目独立构成单一作品的解析,全面支持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赔偿请求,加大了司法保护力度,对于有效打击侵权行为、推动知识产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