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揭晓
“阿里打假第一案”入选
通讯员 临泽 本报记者 张倩
本报讯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2017年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评选活动揭晓,“阿里打假第一案”即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入选。
据了解,继2017年马云在全国两会期间呼吁“像治理酒驾一样治理假货”后,阿里率先拿起法律武器起诉售假卖家,提高蓄意售假的成本,用法律武器维护权利人、商家及平台自身利益。
2017年3月8日,淘宝网依据双方签订的《淘宝服务协定》,以违背不得售假约定、侵犯平台商誉为由,将出售假冒玛氏皇家猫粮的姚某告上法庭。7月20日,上海市奉贤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姚某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了损害,一审判决被告向淘宝赔偿人民币12万元。
作为全国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卖家案,该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相继入选了“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和《2017中国法治蓝皮书》。
“该案系全国首例电商平台打假案,其对司法界和社会的正面示范作用明显。”最高人民法院的推荐理由写道:该案填补了此类案件审理的空白,为今后类案的审理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此外,有利于促进电商平台的健康长久发展和国家经济社会的稳定有序发展,传递了社会正能量,明确了司法打假的力度和决心,有利于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氛围。
“电商平台对售假电商直接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有利于依法切割平台与失信经营者之间的利益链条与诚信株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点评此案时表示。
“‘阿里打假第一案’的胜诉给网络假货治理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也给了我们信心。”阿里巴巴高级法务专家张译文说,阿里在实践中发现,要想通过民事赔偿方式给售假者以震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比如平台作为商誉损失方的法律量刑标准亟待建立。
据悉,此次获选的“阿里打假第一案”并非个案。目前,阿里已向法院提起类似诉讼12起。就在今年1月16日,阿里对外宣布将于近期启动起诉售假卖家专项月,首批计划对100个售假卖家展开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