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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高利明与徐茶英2018年1月18号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高利明将其对浙江越光工艺品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徐茶英。高利明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徐茶英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徐茶英履行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高利明

  徐茶英

  2018年2月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2-05 2 2018年02月0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