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枪玩枪,自驾外出打猎
这几样看似很“酷”的爱好 让他获刑7年多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西法
本报讯 案发前,他在杭州经营着一家市政工程公司,事业小有所成。如今,他却站在杭州西湖法院的审判席上,被指控容留他人吸毒、窝藏、非法买卖枪支、非法持有弹药4项罪名,是所有被告人中被起诉罪名最多的一个。
林某平时喜欢玩枪,2015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样爱玩枪的袁某,并从袁某处购买了2支步枪。
袁某是杭州人,33岁,平时在某销售服务公司工作,从小喜欢枪支,经常浏览枪支论坛。起诉书显示,自2013年至2015年,袁某通过网络形式,共出售3支枪。
平时,林某都把枪寄存在袁某处进行保养,等要玩的时候再去拿。
2017年5月19日,林某约袁某、马某一起外出打猎,就先让公司员工欧阳甲前往袁某处取走一支小口径步枪,随后他自己又坐欧阳乙的车去袁某那取了另一支7.62毫米口径步枪。
第二天傍晚,林某和欧阳甲、欧阳乙前往安吉,睡了一晚之后,前往安徽省繁昌县。在繁昌一家酒店,林某3人与袁某、马某汇合,准备一同打猎。
殊不知,林某5人的活动轨迹均在警方的掌握之中。因为欧阳甲正是警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涉嫌一起打砸车辆的刑事案件。2015年9月,作为老板的林某明知道欧阳甲涉嫌犯罪,仍然给了他10万余元资助他跑路到重庆,以躲避警方的追捕。之后,欧阳甲见风声没那么紧,又回到杭州与林某再次取得联系。
当警方赶到酒店时,林某和其他3名人员正共同吸食冰毒,一并被警方查获的还有他们带来的枪支和子弹。
经搜查,公安机关在林某、马某驾驶的车辆上查获小口径步枪2支、子弹395发。后经林某交代,公安机关在林某妻子处又查获了7.62毫米口径步枪1支,子弹323发。
经杭州市公安鉴定中心鉴定,3支枪均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所查获的718发子弹全部为弹药。
据袁某交代,他的枪支、弹药,都是通过网络从上家张某那里购买获得。2012年,袁某在某枪支论坛上结识张某,两人交换微信后成为好友,张某称自己可以提供枪支部件,袁某心动之下就购买了枪托、扳机等零件,自己组装成枪。之后,袁某陆陆续续通过张某处购买了枪支零件,组装整枪后出售给他人。之后,袁某又通过其他途径购买、组装子弹。
作为袁某上家的张某,随后被公安机关抓获,他被指控犯非法买卖、持有枪支罪。
近日,西湖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林某4项罪名均成立,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其他案犯也都受到了相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