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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7版:中缝

法院公告

  (2017)浙0702民初18280号

  吴淑慧:本院受理原告胡英巧与被告吴淑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婺北法庭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破12-2号

  2017年11月9日,本院根据申请人方钧权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为零,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通过登报公告等方式要求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和财务负责人提交财产状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各股东均未向管理人提交。本院认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现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告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月30日宣告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智友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破8号之二

  2017年11月3日,本院根据申请人金华市开发区中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查明,债务人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可供分配的财产为零,可供清偿的财产明显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管理人通过登报公告等方式要求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管和财务负责人提交财产状况、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各股东均未向管理人提交。本院认为,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现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以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为由,申请宣告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本院于2018年1月24日宣告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金华市富森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金华市金禅特种铝材有限公司、金华正通工具制造实业有限公司、金华德懋工具有限公司、洪波、孟林、曾文、郑永泰、程素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诉被告金华市金禅特种铝材有限公司、金华正通工具制造实业有限公司、金华德懋工具有限公司、洪波、孟林、曾文、郑永泰、程素琴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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