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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田荣渭与单荣昌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单位:人民币元)

注:
1、上述所有债权项目皆为原债权银行转让至中国信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相关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以各原债权银行与信达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为准。
2、上述所有债权的本金、利息皆计算至2016年9月30日,若有计算不准确,皆以各债权相关的借款合同中约定的计算方式为准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联系电话:田荣渭 18057562796
单荣昌 13806744495 2018年2月9日

  根据田荣渭与单荣昌签订的《债权转协议》,田荣渭将其合法所拥有的本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于2018年1月19日依法转让给单荣昌。田荣渭特将下表所列债权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以下简称“义务人”)。

  单荣昌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从公告之日起向单荣昌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田荣渭与单荣昌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18-02-09 2 2018年02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