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为啥足足办了一个月?
龙游检察官的“变奏曲”让农民工领到辛苦钱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林建平 蔡跃炜
本报讯 简案快办,是当下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工作的主要原则之一,但龙游县检察院一起最简单的危险驾驶案却办了整整一个月。而正是因为检察官改变了办案节奏,龙游县的23位农民工被拖欠了半年之久的工资才能落到口袋里。2月9日,刚过完“小年夜”,大伙拿到共计56万元的工资,开开心心地准备回家过大年。
2017年底,郑某某醉酒驾驶汽车,于2018年元旦后移诉到龙游县检察院。该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提起公诉,且不能适用缓刑。按照简案快办的要求,此类案件在受案次日便会审查终结起诉至法院,法院也会很快开庭宣判。
但是,承办该案的检察官在讯问郑某某的过程中,了解到郑某某是一名包工头,检察官马上意识到年关是农民工讨薪的高发期,工程建设领域又是欠薪问题的高发地,如果按以往的节奏办理该案,极有可能造成郑某某拖欠农民工工资。
在详细了解了郑某某承包工程情况并调查核实后,龙游县检察院发现果然存在上述情况,于是慎重作出决定:不急于起诉该案,而是将案件先放一放。
怎么放?承办的检察官进行了精确的计算:按快办要求,郑某某将于1月20日左右开始服刑,预计其被判一个半月的拘役,那么,郑某某不但没有时间去筹款发放民工工资,还得在看守所过年;如果改变办案节奏,将案件用足一个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再诉至法院,既不违反法律规定,且郑某某不会因服刑而影响工程款的结算,不用在看守所凄凉过年,同时农民工们的工资也有了着落。
这一放,放出了司法的温度,放出了为民的情怀。最终,郑某某感念检察机关的关怀,在检察官的跟踪督促下,在一个月内结来50余万元工程款,足额发放了其雇佣农民工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