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卸下”她身上的巨额债务
周莹莹 陈碧园 赵洁瑶
“汪检察官,真的太谢谢你了,帮我讨回了公道。”近日,林玉花(化名)拎着一面红彤彤的锦旗,敲响了台州市黄岩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汪才透办公室的门。
一纸判决,妻子背负巨额债务
2014年12月26日,黄岩法院判决林玉花和丈夫叶家勇(化名)共同承担108.4万元夫妻共同债务。突如其来的巨额债务让正处于离婚诉讼期间的林玉花难以接受,她不但对这些钱毫不知情,也未曾见到丈夫的借款用于家庭共同开支。
原来,2012至2014年,叶家勇在经营工厂期间曾多次向张大伟(化名)借款,因经营亏空无力偿还,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一审法院认定借款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故判决林玉花与丈夫共同承担债务。林玉花申请再审,被驳回。
林玉花走投无路,想到了检察机关。2017年3月,她来到黄岩检察院,向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申诉。
抽丝剥茧,检察监督还原真相
接到林玉花的申诉后,汪才透和同事一起仔细审查了案卷。在审查中,他发现,自称生意人的张大伟在叶家勇前款尚拖欠不还的情况下,还屡次三番出借几十万元给他,有些不合常理。他决定以此为突破口,对借款关系的真实性进行详细调查。
汪才透和同事分赴多个银行,调取银行流水记录,终于寻到和原审认定事实有出入的证据。据此,黄岩检察院对原判认定的借款事实部分提出异议,向台州市检察院发出民事提请抗诉书。2017年9月,台州市检察院经审查,向台州市中级法院提起抗诉。
今年初,案件再审开庭。经台州市检察院指定,黄岩检察院派汪才透出席这起抗诉案的庭审。2个半小时的庭审中,检察官宣读抗诉书,发表出庭意见。
叶家勇见到了检察机关出示的证据后,同意对此案进行调解。经法院主持,张大伟放弃对林玉花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请求,叶家勇一人愿意承担合理债务。至此,林玉花百万债务的重担终于卸下,脸上露出了难得一见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