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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公告

法院公告

2018年3月1日

  (2017)浙01民终4130号

  杭州海森贝尔线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临安宏远金属拉丝厂诉杭州万朗线缆有限公司、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1民终41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4059号

  黄月仙:本院受理杭州同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2民初4751号

  北京梦疆咨询有限公司:原告王骏诉被告毛皓、北京梦疆咨询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8167号

  朱辉:本院受理张翼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7)浙0106民初8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6975号

  兰琼英、戴以宗:本院受理杭州汇隆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69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7114号

  邓丽青、方季平:本院受理杭州汇隆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711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3849号

  张序虎、陈洪莲:本院受理原告李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7)浙0106民初38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06民初4788号

  浙江金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郑琳颖诉你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浙0106民初47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91民初2503号

  丁伟军:本院受理原告罗正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191民初25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1838号

  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陈立新、张方、杨琪: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睿担保有限公司诉被告浙江新广能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单雅利、何婷英、陈彬、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于凯杰、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富绎运动器材(杭州)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金煜龙、陈立新、戚福妹、王桂珍、张方、杨琪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上午9时,地点在本院第二十二号审判庭,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1376号

  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张方、杨琪、陈立新:本院受理的原告浙江中睿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桂珍、浙江新广能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富绎运动器材(杭州)有限公司、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金煜龙、戚福妹、张方、杨琪、陈立新、于凯杰、杨黎黎、何婷英、陈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4日下午14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10民初21800号

  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张方、杨琪、陈立新: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中睿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于凯杰、杨黎黎、浙江新广能市政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杭州祥发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杭州五中健身器材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欧来乐假日酒店有限公司、王桂珍、张方、杨琪、陈立新、戚福妹、何婷英、陈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8年5月29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二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985号

  邵涛舰:原告刘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5日上午9时3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611号

  陆天波: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4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613号

  卢君:原告杭州锐拓科技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16号

  千岛湖欣宇服饰公司原告鲁霜鸾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4日9:00在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3385号

  邵卫彬、方巧英:原告淳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千岛湖信用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18 年6月7日上午09时00分在淳安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585号

  方高成:原告吴晓强、严秀华诉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4日9:00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127民初844号

  汤建斌:原告姜锋诉你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5日9:00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7)浙0127民初4906号

  方基华:原告李昂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5月8日14:00在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淳安县人民法院

  (2018)浙0212破29号

  本院根据许万春的申请于2017年12月29日裁定受理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甬一纸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称甬一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8年2月7日指定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为甬一公司管理人。甬一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18年4月10日前,向甬一公司管理人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号广博国贸大厦402室;联系电话:13738899958 黄文焕)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甬一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甬一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破产期间,有关甬一公司的民事诉讼,只能向本院提起。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该公司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对该公司财产的保全措施依法应当解除,执行程序依法应当中止,该公司的财产非经本院同意,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或者处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18年4月19日13:45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每位债权人仅能派一人出席会议。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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