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营企业营造健康成长的环境
浙江检察服务非公“再出发”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史隽 龚婵婵
本报讯 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我省检察机关又将出台新举措。3月1日,省检察院、省工商联合召开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和省工商联主席、省商会会长王建沂与来自我省杭州、温州、绍兴、义乌等民营企业集中地区的企业主齐聚一堂,就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交流。由此,我省检察机关“持续推动服务非公工作深入开展,积极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的“三·四”主题日活动也拉开了序幕。
我省民营经济发达,如何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是浙江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2016年以来,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专项办案,依法强化法律监督,改进办案方式,还创新工作方法,延伸服务职能,加强检企共建,帮助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发展。2017年,省检察院还把每年的3月4日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主题日,进一步加强与非公企业的联系,全力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在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温州,针对企业反映的一些地方村霸、地霸、工程霸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等问题,检察机关加大打击整治力度,2016年以来共批捕强迫交易案件66件140人,已起诉60件234人,有力地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适应经济发展环境的新变化,绍兴检察机关把平等保护非公经济作为着力点,加强与企业、行业协会、工商联三个层面对接,精准对接非公企业的司法需求,深入帮助联系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在“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所在地义乌,检察机关与企业建立难题化解“一企一档”登记制和涉案企业修复机制,帮助企业“对症下药”地解决问题,提供“跟踪式”服务,延伸办案效果。
据统计,仅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5256件10732人;通过强化法律监督,全省民行部门共提出抗诉3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件、检察建议6件。其中,金华市两级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动出击,依法查处虚假诉讼案件,成功改判24件,涉案金额达4400余万元。
“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为企业家营造健康成长环境,是我省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这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坚持下去。”贾宇说,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围绕省委“两个高水平”建设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落实对企业“轻拿轻放”,在全省范围内探索推行检察白皮书制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事例的示范作用,探索建立涉企重点案件督办制度,继续加强与工商联的协作,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