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通报7起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通讯员 吴建军 颜新文
本报讯 为进一步推动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严明纪律,强化教育警示,省纪委昨日公开通报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云和县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任县慈善总会副会长、秘书长,县中心敬老院院长曾观明在救济款物分配过程中优亲厚友、违规套取助学补助资金、特困老人供养资金等问题。2017年8月,曾观明受到开除党籍、撤销主任科员职务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长兴县虹星桥镇刘井村村委会原主任叶先成违规侵占困难群众低保补助资金等问题。2017年5月,叶先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侵占的低保补助资金被责令全部退还。
平阳县闹村乡社会事务办原副主任潘修荣违规挪用下山搬迁扶贫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9月,潘修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所挪用的补助款责令发放到位。
龙游县塔石镇西何村村委会原主任胡土根、西何村小溪自然村原会计宋土祥违规套取移民项目扶助资金问题。2017年7月,胡土根受到留党察看1年处分,宋土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慈溪市桥头镇残疾人联合会原工作人员余奕宏在负责申领残疾人补助过程中优亲厚友、骗取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11月,余奕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义乌市北苑街道柳二村党支部书记杨光明、支部委员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杨辰生在负责申报困难户过程中优亲厚友、骗取补助资金问题。2017年12月,杨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辰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骗取的救助资金予以追缴。
玉环市清港镇凡宏村党支部副书记施志初在履行社会救助职责过程中玩忽职守问题。2016年7月,施志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以上7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均发生在群众身边,有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贪污侵占扶贫资金,有的在扶贫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失职失责,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不实问题。这些案例看似问题很小、涉及金额不大,实则严重侵害了群众利益,损害了党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痛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必须严肃处理。
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省委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紧紧盯住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一步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监督责任,监督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县乡党委、纪委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要严肃执纪监督,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对胆敢向扶贫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失职失责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对专项治理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的突出问题,一律进行通报曝光,始终保持警示震慑的强大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