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3000 却打赏女主播45万
虚荣心作怪,小伙侵占货款面临刑责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瓯文
本报讯 虽然月薪只有3000来块钱,但为讨好直播平台的女主播,他不惜铤而走险,侵占公司巨额资产打赏对方。近日,年轻小伙邹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邹某今年21岁,江西人,2016年入职瓯海某商贸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电瓶车配件的销售。刚进公司时,邹某负责售后。2017年5月,由于勤恳踏实上进,入职一年多的邹某被升级成管理人员,负责向娄桥、潘桥、郭溪等区域的电瓶车商铺推销产品。和商铺熟络后,一些商家会把货款直接打给邹某,再由邹某转交给公司。
闲暇时间,邹某爱上了观看网络直播。而想获得女主播的青睐和互动,就要花钱送各种虚拟礼物。但3000来块钱的月薪只够基本生活,根本没有多余的钱用来打赏,邹某便打起了货款的主意。
老徐是与邹某合作的商家之一,每次进货他都是将货款直接打到邹某的账户上,然后邹某送货过来,交易十几次下来,老徐对邹某很信任。去年6月的一天,邹某来到老徐的店里。“电瓶要涨价了,你要不要交预付款?”邹某跟老徐说,如果交了预付款,就算电瓶涨价,公司也可以按照涨价前的价格卖,钱从预付款扣。老徐想,反正早晚都要进货,就分3次总计给邹某转了10万元预付款。直到7月28日,老徐突然接到邹某公司老板的电话,说他有一笔货款还欠6000元。老徐一头雾水,自己明明付了10万元预付款,还没提多少货,怎么就欠款了呢?两人一核对,这才知道是邹某中间做了手脚,立马报警。
经查,去年6月至7月期间,邹某利用自己在公司任驾驶员兼销售员的职务便利,通过替公司送货上门销售电瓶代收货款及预付款的方式,侵占公司货款及预付款达45万元以上,而这些钱都被邹某用来打赏网络直播平台的女主播。
“一开始拿的钱不多,当时想拿了工资再还回去。但后来虚荣心作怪,打赏的礼物越来越多,到后来根本无力偿还。”邹某说,他还经常买彩票,希望中奖了就把钱还给公司,但一直没那个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