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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安巷

盘活资源要素 处置“僵尸企业”

  通讯员 叶旭耀 黄觉晓 

  本报讯 3月5日,青田县出台《关于“府院联动”加快处置“僵尸企业”助推经济转型升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要按工贸流通业、建筑房地产业,分别成立“僵尸企业”破产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僵尸企业”甄别、破产财产处置、存量资源招商、信访维稳等工作,保障企业的破产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构建困难企业差异化处置机制,按照产业政策、企业前景、危机原因等,对困难企业分类施策进行解困救济。

  按照《意见》的规定,青田法院将依法受理重整、破产清算案件,引导符合破产条件的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同时,加强对管理人的指导、监督,实行破产案件简易审理机制,推进“僵尸企业”破产案件快速审理,及时盘活资源要素,降低司法成本。

  青田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经济秩序,倒逼没有发展前景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促进产业优化重组。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盘活资源要素 处置“僵尸企业” 2018-03-07 2 2018年03月0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