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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新岸

法院公告

2018年3月8日

  (2018)浙0424民初667号

  浙江睿颖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浙江繁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应诉法律文书。

  限你方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如不按时领取,经过60日后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海盐县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453号

  朱伟康:本院受理原告张素娥与被告朱伟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采取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整(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2民初5843号

  周东洪、徐秀芳:本院受理原告叶永明与被告周东洪、徐秀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浙0502民初5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内向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2民初12号

  徐新民:本院受理的原告洪文育与被告徐新民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司法公开告知手册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织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718号

  陆红惠:本院受理原告陆萍萍与你离婚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本案定于2018年6月19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36号

  丽水洪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屹立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丽水洪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浙江屹立电梯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欠款46000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含受理费、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

  本案定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45号

  缙云县南进工艺厂: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屹立电梯有限公司与被告缙云县南进工艺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原告浙江屹立电梯有限公司起诉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欠款23000元及利息;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含受理费、公告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20日内。

  本案定于2018年6月15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4141号

  施雄伟、刘紫霞:本院受理原告姚勇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503民初41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判决后答疑告知书、关于预交上诉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376号

  戴建马、杨丽娟:本院受理原告沈会明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须知、外网查询告知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30日内。本案定于2018年6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8)浙0503民初725号

  林亚素:本院受理原告方建强诉被告林亚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外网告知书、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6月14日14时00分在本院双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4801号

  杨小峰:本院受理原告李飞与被告杨小峰、董小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令状式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本案定于2018年6月20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5009号

  王济民、罗冬妹:本院受理原告吴土根与被告王济民、罗冬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503民初500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双林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503民初5409号

  宁仁根:本院受理原告沈春林与被告宁仁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适用令状式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须知、互联网关于公布裁定文书的规定等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举证期限至公告送达期满后三十日。本案定于2018年6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15219号

  杜彬:本院受理原告陈联宇为与被告杜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浙0702民初152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7)浙0702民初5796号

  郑茂林:本院受理原告郑绍华与被告郑茂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浙0702民初57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如下:被告郑茂林应当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郑绍华借款本金17万元及利息41423.33元(利息已按月利率1%从2015年10月31日计算至2017年11月10日,此后仍按此利率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之日)。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139元(减半收取),由被告郑茂林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839号

  张延英: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延英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2018)浙0702民初847号

  马鹏:本院受理原告浙江金华成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马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调解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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